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3-055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年 6月 30日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6,7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32.08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827.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04.4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6月 1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79号)。
根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 |
1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 35,665.52 | 34,713.66 |
2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05.25 | 3,505.25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1,985.50 |
合计 | 45,170.77 | 40,204.4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 35,665.52 | 34,713.66 | 6,091.64 | 17.55% |
2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05.25 | 3,505.25 | 800.00 | 22.82% |
注:上述数据中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未经审计,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完工。
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 2023年 5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年 6月 30日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 2023-6-30 | 2024-6-30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3-6-30 | 2024-6-30 |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而本次募投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受到2022年长三角地区客观环境影响,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诸多环节较原计划进度有所滞后,工程建设周期长于预期,从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未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环境的变化影响,工程建设出现不同程度的放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没有发生变化、预计收益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的情况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到 2024年 6 月30日。
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5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 5月 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拓山重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