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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4号)。内容显示,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经营的鲫鱼检出禁用物质氯霉素被整改。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经营的鲫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3日对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经营的鲫鱼进行抽检.2023年4月13日,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对该批次鲫鱼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4月13日綦江区文龙街道市场监管所向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情况。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自查发现由执法人员抽检的同批次鲫鱼已全部销售完毕,待公告通知召回,未能召回售出的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已及时向我局提交不合格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向我局提供了供应商资质、购货单据等资料,并自主承诺将严格认真查验并保存供应商资质、进货单、产品合格证明等,杜绝销售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潇湘晨报综合